注:有关事项提示如下。
1.在后续的审核环节,如果发现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不符合录取条件,我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。
2.拟录取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(2020年5月22日—2020年6月4日)。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。
3.复试时未提交《政审表》等复试材料的拟录取考生,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内提交至信息技术学院电子邮箱进行审核,提交方式详见信息技术学院复试细则。逾期未提交审核者,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