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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经贸大学信息技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0-05-13 】

 

为确保信息技术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依据《河北经贸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。

一、复试的目的和原则

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,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、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。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“客观评价、公平公正、以人为本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,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二、复试比例、复试内容与方法

(一)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

报考我院专业的一志愿合格生源(初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(A类考生))按初试成绩总分(加上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加分)由高到低排序,并按如下原则依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:

1、复试采取差额形式。在一志愿合格生源数充足的专业中,学术学位各专业原则上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120%确定复试名单。

在依据上述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,若出现小数位数,作四舍五入处理;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分相同的若干考生,则同时进入复试。

2、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,合格生源直接进入复试名单。

(二)调剂考生的确定

1、调剂的基本条件

(1)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
(2)初试成绩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(A类考生)。

(3)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。

(4)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。

2、调剂的基本原则

一志愿合格生源数低于招生计划的专业,进行调剂。调剂时遵循按需调剂、全面衡量、择优选择、确保招生质量的原则。

3、调剂的比例。按缺额人数不低于150%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。

4、调剂政策的说明

(1)英语一与英语二不再区分对待。

(2)数学一、数学二、数学三和自命题数学不再区分对待。

(三)复试内容与方法

为落实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当前防疫需求,我校2020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模式,所有科目的复试以远程的形式进行。研究生复试依托学校指定的网络复试平台。复试考生须按时参加相关复试环节,并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。缺考者或拒不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的考生,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。

复试主要对考生专业素质能力、英语应用能力以及综合素养进行考核。复试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:考生用视频的方式360度展示周围场景,确认是本人单独应考;复试小组确认考生身份;考生用英语做3分钟的自我介绍;专业能力和英语能力测试(共20分钟);评委就学生综合能力素质进行提问;考生离场;评委打分及成绩登统

几项重要说明如下:

1、专业能力测试和英语能力测试

专业能力测试参考书目以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《2020年研究生复试、同等学力加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》为准。英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英语的综合运用能力。

2、科目考试时间及分值

英语能力测试(20分)与专业能力测试(80分)一同进行,时间不超过20分钟。同等学力加试(每门100分),每门考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

任一复试科目的成绩达不到满分60%的,即为复试不合格。

3、复试方法

专业能力和英语能力测试环节操作流程如下:复试评委老师发出抽取试题开始指令;—--à考生随机抽取1道英语试题和2道专业能力测试题(如果抽中前面考生已经抽中的考题,复试秘书会提示重新抽取);------à复试评委老师通过口述或者视频展示的方式将试题提供给考生,考生记录题目时间总共不超过5分钟;----à复试评委老师宣布答题计时开始;----à考生在空白纸张上书写答案,答题时长20分钟;----à答题完毕或者答题时间到,考生通过口述或视频展示各个题目的答案;----à面试结束后考生在10分钟内将试题答案拍照上传;-----à评委打分;----à复试秘书登统汇总成绩。

三、复试资格的审查

(一)审核内容

复试的考生,需按要求提供本人的思想政治鉴定、居民身份证、初试准考证及学历佐证等材料,并接受审查,资料不全者不予复试。

1、思想政治鉴定

政审表格在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-下载中心-“招生工作”栏下载打印。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、政工部门加盖印章。鉴定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。

思想政治鉴定拍照或扫描成彩色电子版,命名为“姓名+思想政治鉴定.jpg

2、居民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

要求考生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。

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拍照或扫描成彩色电子版,裁剪合并成一个图片命名为“姓名+身份证.jpg”。初试准考证拍照或扫描成彩色电子版,命名为“姓名+初试准考证.jpg”。

3、考生学历佐证材料

①对非应届考生,严格审查有效期内的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及学历证书扫描件。对于不能提供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的考生,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、学历层次、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,其本人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。

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,取消其本年度的复试录取资格;同时,档案材料也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。

②对于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,提供有效期内的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”。

③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,本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

④对于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,应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,并严格审查其学历证书扫描件及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,留存相应材料的复印件。

针对不同学历证明材料,复试考生可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命名为“姓名+学历证明材料的名称.jpg”,如果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不是图片格式,则将主文件名命名为“姓名+学历证明材料的名称”,扩展名可保持原文件扩展名不变

(二)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法

考生接到我院考生联络小组通知后,请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压缩到一个文件中(压缩格式为zip或rar),文件名命名为:“姓名+复试资格审查文件.zip”或“姓名+复试资格审查文件.rar”于2020年5月15日12:00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:dztxlxj@126.com

四、复试安排

(一)复试考场安排

第一办公楼信息技术学院会议室。

(二)一志愿复试时间安排。

1、2020年5月13日在河北经贸大学信息技术学院网站(网址:it.hueb.edu.cn)公布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及复试时间安排;

2、2020年5月15日中午12:00以前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,通知考生进行网络复试平台调试;

3、2020年5月16日上午8:00开始复试。2020年5月16日下午5:00以前将一志愿复试结果提交研究生院。

(三)调剂考生复试安排

调剂考生复试计划于5月20日开始,6月底结束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(四)考生复试要求

1、考生提前认真阅读远程研究生复试系统使用说明,记准登录网址、用户名和密码。如有问题提前与我校研究生院联系。

2、复试时要保证电脑、手机充满电,并连接电源。提前调试好系统,确保网络、电脑音视频通信正常,保持电话畅通。建议有条件的考生用笔记本电脑复试。

3、复试时不能截屏,不能录音、录像。

4、复试前请准备黑色签字笔、A4复印纸或16开白纸用于英语和专业能力测试答题。

5、复试时应准备好复试上传资料的原件备查。

6、考试期间如出现通信故障等异常情况,请考生不要擅自离开考场,等待复试老师的指令,复试小组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,本着对考生负责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。

五、拟录取名单的确定

(一)基本原则

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,按照一志愿考生、调剂考生的顺序分批次进行录取,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。在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时,均按照复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队,依次录取。

(二)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

最终成绩=(初试成绩+初试加分项)×70%+复试成绩×30%

在上述计算公式中,复试成绩为所有复试科目成绩总和(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);享受初试加分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:按国家相关政策参加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、“三支一扶计划”、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、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等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;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,达到报考条件后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,初试总分加10分;参加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,初试总分加15分。

(三)其他

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,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若干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,按如下原则录取:(1)优先录取具备初试加分项条件的考生。(2)优先录取校内调剂考生。(3)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最高者;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的,录取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最高者;若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也相同的,录取专业面试成绩最高者。

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,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,须按要求登陆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的网上调剂系统,及时点击确认“待录取”。凡不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“待录取”的考生,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已被其他学校“待录取”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,不予录取。

六、拟录取后审查和体检

(一)拟录取后审查

我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,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。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录取资格,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。入学后3个月内,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(二)体检

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,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项目需包含心电图、肝功、胸片等项目,并请体检机构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。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我校。所有考生体检报告原件开学报到时提交研招办,我校不再提供制式体检表格。

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,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置。

八、此方案解释权归信息技术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,未尽事宜请示学校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后决定。

信息技术学院

2020年5月13日